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我看到一个秃头,不过只看到它的顶部,就是头顶骨;我听说,那些一年内就要死去的人就会看到这种异象,于是他们便做好准备。木星人并不害怕死亡,只怕离开妻子,孩子或父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死后仍继续活着。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丧命,因为他们就要上天堂了。所以,他们不将其称为死去,而是称为变成天堂。在木星,那些生活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并如父母所应该的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之人不会死于疾病,而是平平安安,好像睡着了;就这样从这个世界转到天堂。
按我们地球上的年龄来算的话,木星人死亡时的年龄是三十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去,是出于主的旨意,以免人口增长过多,超出这个星球所能承受的。他们到了这个年龄后,就不肯像那些还没有到这个年龄的人那样被灵人和天使引导;因此,灵人和天使很少靠近那些年纪大的人。他们发育成熟的速度远比我们地球人快得多,并且在刚成年,即青春萌动时就结婚。然后,他们的快乐就是爱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照顾自己的孩子。诚然,他们也将其它快乐称为快乐,但相对来说都是外在的快乐。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9942.“要用细麻线的织工织内袍”表从属天之爱的真理发出的属灵国度的至内在事物。这从亚伦的衣服和“细麻”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的衣服一般是指毗邻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参看9814节),内袍因是这些衣服当中最里面的,故表示该国度的至内在事物,“亚伦的内袍”表示直接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826节);“细麻”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参看9469节)。论到这内袍,经上说它要用织工来织,织工是指编织工所织的东西;“织工”表示来自属天层之物(9915节)。在原文,表达“织工”的那个词也表示“编织”。
这个内袍是织成的,或用编织工的手工作成的,这一点从出埃及记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拿细麻线、用编织工的手工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作内袍。(出埃及记39:27)
内袍之所以是织成的,也就是用细麻线织成的,是为了让它可以代表直接从属天层发出之物;相对之下,它类似于属天层的一个延续。事实上,从属天层发出的事物类似从人心智的意愿发出之物;因为属于一个人的理解力的一切事物都是从他的意愿发出的。相对于那些由外在从意愿发出的事物,那些由内在从意愿发出的事物可以说是从它那里延续来的。因此,那些由内在从意愿发出的事物主要有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存在于理解力里面属于爱的一切情感都是从此人的意愿流入的。天堂也有类似情形,在那里,属天国度对应于人的意愿,属灵国度对应于他的理解力(参看9835节)。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毗邻主的属天国度的其属灵国度(9814节),所以内袍代表那里的至内在之物,因而代表从属天国度发出,离该国度最近之物;因为内袍是最里面的衣服。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内袍是织成的,或用织工作的,又为何由细麻线来作。因为“织物”表示来源于意愿或属天层之物(9915节),“细麻”表示源于属天之爱的真理(9469节)。
圣言其它地方的“内袍”(tunic,或译内衣,里衣、上衣、衣服等)也表示从属天之物发出的属灵之物,如那人和他妻子吃了知识树之后,经上说耶和华为他们作“皮衣”(创世记3:20, 21)。没有人知道这些“内袍”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除非这个故事细节的内义被揭开;所以有必要解释一下。那里的“那人和他的妻子”表示属天教会,作为丈夫的那人自己表示良善方面的属天教会,他的妻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天教会;这真理和这良善是属天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但当该教会堕落时,这种堕落通过基于记忆知识推理神之真理而发生,在内义上由蛇的劝诱来表示,属天教会堕落后的这第一个状态就是此处所描述的,它的真理由“皮衣”来描述。
要知道,在创世记第一章,天地的创造在内义上表示并描述了那时教会成员的新造或重生,因而属天教会的建立;“园子”表示并描述了那个教会的智慧和聪明,吃知识树表示并描述了由于基于记忆知识推理神性事物所导致的它的堕落。意思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对这些章节的解释中关于这个主题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因为创世记头几章所包含的一切事物都是虚构的历史,就其内义而言,是关于属天教会成员的新造或重生的神性事物,如前所述。这种写作方式在上古时代是惯常的,不仅在属于教会的人当中是这样,在教会之外的人当中也是这样,如在阿拉伯人、亚兰人或叙利亚人和希腊人当中,这从那些时代的书籍,无论圣的还是俗的明显看出来。
所罗门正是模仿这些书写了雅歌,因为所罗门是从这些书中得到它的;事实上,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圣书,因为它不像圣书那样里面包含一系列天上的神性事物。约伯记也是古教会的一本书。经上,如摩西五经(民数记21:14, 15, 27 ff)还提到现已遗失的古教会的圣书。这些书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它们的预言部分被称为“诗歌”(参看2686, 2897节)。被称为“耶和华战记”的历史部分的风格就具有这种性质,这一事实从摩西所摘录并引用的部分内容明显看出来。因此,他们的历史叙述接近于一种预言的风格,具有这种性质,小孩子,以及简单人可以将这些事物保留在自己的记忆中。上面(民数记21章)所提到的那些书是神圣的,这一点从现存于21章28-30节的部分内容明显看出来,可与耶利米书(48:45, 46)相对照,那里有类似的话。在教会之外的人当中,这种风格是那时最常使用的,几乎是唯一的风格,这从那些教会之外的作家所写的寓言或神话传说清楚看出来;他们将是非对错的道德观念,或诸如属于情感和生命的那类事物都包裹在这些寓言或神话传说中。
在真实而非虚构的历史叙述中,就是像创世记头几章虚构的历史章节之后出现在摩西五经中的历史,以及出现在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纪中的历史,“内袍”(tunic,或译内衣,里衣、上衣、衣服等)也表示从属天真理和良善发出的属灵真理和真理之良善。要知道,属灵真理和良善就是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属灵天使所享有的那种真理和良善;但属天真理和良善则是在第三或至内层天堂的属天天使所享有的那种真理和良善(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摩西五经提到,约瑟的父亲以色列给了他儿子约瑟一件彩衣,他的哥哥们为此感到恼火,后来就剥了这彩衣,把它染了血,打发人送到他们父亲那里(创世记37:3, 23, 31-33)。这一切都真实的历史;由于它们里面,也就是其内义里面同样包含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因而包含神性事物,所以“彩衣”(tunic of various colors)表示约瑟所代表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这是一种从属天层发出的属灵真理和良善的状态(参看3971, 4286, 4592, 4963, 5249, 5307, 5584, 5869, 5877, 6417, 6526, 9671节)。因为雅各所有的儿子都代表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在自己适当秩序中的那类事物(3858, 3926, 4060, 4603,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节)。但在上面所提到的那一章,他们代表对立面。
包含在圣言书卷,无论历史书卷还是预言书卷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并用来表示这些事物,所以在诗篇,“王的女儿”描述了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她的“衣服”描述了真理本身:
有列王的女儿在你尊贵妇女之中;王后佩戴最美的俄斐金饰站在你右边。推罗的女儿必带来供物,民中的富人也必求你的脸面。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裳是用金线织的。她要穿刺绣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9, 12-14)
“女儿”一般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因而也表示教会(参看2362, 3024, 3963, 9055e节);当论及主时,“王”表示神性真理(2015, 2069, 3009, 4581, 4966, 5068, 6148节)。由此明显可知,该诗篇所讲述的关于王的女儿的这一切事物都表示教会中诸如属于对从主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的那类事物。经上说“推罗的女儿必带来供物”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推罗”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参看1201节)。“民中的富人”所表相同,因为“富人”在灵义上只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并不表示别的(1694, 4508节)。由此明显可知“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裳是用金线织的”表示什么;因为她的“衣裳”是指一件内衣或里衣(tunic),这从这个词在原文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原文,这个词表示贴身的衣裳。它是指一件内衣或里衣,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19:23, 24),那里提到主的里衣,这里衣在诗篇(诗篇22:18)同样被称为“衣裳”。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撒母耳记下(13:18),在那里,经上说,王的女儿(经上译为公主)穿着彩衣,如下文所述。诗篇中“金线织的”与“亚伦内袍用织工织的”所表相同,原文用的是相同的词。至于她被引到王前所要穿的“刺绣衣服(或刺绣内袍)”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9688节)。
由于王的女儿和她的衣服或内衣表示这类事物,所以那个时代王的女儿或公主就穿这种衣服,这清楚可见于撒母耳记下:
那时她玛穿着彩衣,因为王的女儿都是这样穿的。(撒母耳记下13:18)
由于内袍(tunic,或译内衣,里衣、上衣、衣服等)代表属灵良善和真理,故可以看出“亚伦的内袍”表示什么,以及本章下一节所提到的他儿子的内袍表示什么;在那里,经上说他们“要为亚伦的儿子作内袍,腰带,裹头巾,为荣耀,为华美”。由于他们的内袍代表这些神圣事物,所以经上说,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因用凡火上香被天上的火烧灭,他们穿着内袍被抬到营外(利未记10:1-5)。“凡火”表示来自某个其它源头,而非天堂之物的爱,因为在圣言中,“圣火”是指天上或神性的爱(6832, 6834, 6849, 7324, 9434节)。因此,由于亚伦的儿子所做的事,他们的“内袍”所表示的属灵良善和真理被玷污了,这就是为何他们穿着内袍被抬到营外。
在弥迦书,“里衣”(tunic,或译内袍,内衣、上衣、衣服等)所表相同:
我的民因衣裳起来如仇敌,你们剥去那些安然经过之人身上的里衣。(弥迦书2:8)
在这段经文中,“里衣”在原文是用另一个词来表述的;然而,所表示的仍是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剥去那些安然经过之人身上的里衣”表示剥夺那些过着一种简单良善生活之人的属灵真理;“因衣裳起来(视人)如仇敌”表示由于他们所认为的真理而向他们行恶,而事实上,只要处于良善,没有人会由于凡他以之为真理的而受到伤害(1798, 1799, 1834, 1844节)。
由此可见马太福音中的“里衣”表示什么:
耶稣说,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不可指着地起誓,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马太福音5:34-37, 40)
人若不知道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是何状态,就不可能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与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住在里面,铭刻在他们心上。因为对主之爱的良善引导他们认识一切真理,并且认识得如此透彻,以致他们从来不像属灵国度里的天使那样去推理它。因此,当提到真理时,他们只是说是,是;或说不是,不是;事实上,在属天国度,他们甚至不提信。关于这些天使的状态,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由此明显可知,“不可起誓”这条禁令是什么意思;因为“起誓”表示确认真理(3375, 9166节),确认真理在属灵国度通过运用理性和取自圣言的记忆知识来进行。“告,想要拿里衣”表示争论真理,以及想要说服别人相信某事不是真的;“里衣”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属天之人会让各人去持守各自的真理,而不会和他继续理论。
在马太福音的另一处,“里衣”(tunic,或译内袍,内衣、上衣、衣服等)也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传天国,说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途中不要带行囊,不要带两件里衣,也不要带两双鞋和两个拐杖。(马太福音10:5, 7, 9, 10)
这些话代表那些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和真理之人根本没有来源于他们自己的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为十二个门徒代表所有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代表源于主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3488, 3858e, 6397节)。“腰袋里的金银铜钱”和“行囊”表示源于自我,而非源于主的良善和真理;“里衣、鞋和拐杖”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里衣”表示内层真理,或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鞋”表示外层真理,或属世层中的真理(1748, 6844节),“拐杖”表示真理的能力(4876, 4936, 6947, 7011, 7026节)。然而,“两件里衣”、“两双鞋”和“两个拐杖”表示既来源于主,也来源于自我的真理及其能力。他们被允许有一件里衣,一双鞋和一个拐杖,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马可福音(6:8, 9)和路加福音(9:2, 3)。
一旦从这些例子知道“里衣”表示什么,那么“主的里衣”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对此,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
他们就拿衣服分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从上头整片织成的。他们就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是谁的。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兵丁果然做了这事。(约翰福音19:23, 24; 诗篇22:18)
若运用在某种程度上被光照的理性想一想,谁看不出这一切表示神性事物?否则经上怎会在大卫诗篇中预言它们呢?然而,没有内义,因而没有从内义所获得的知识,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也就是说,没有人知道“衣服”、“拈阄”、“分它们”、“里衣”、它“原来没有缝儿”,或“从上头整片织成”,以及“士兵”分别表示什么。从内义明显可知,“衣服”表示真理,“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拈阄”和“分它们”表示把这些真理拆散并驱散它们(9093节);“里衣”表示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属灵层的神性真理,与“亚伦的内袍”所表相同,因为亚伦代表主;它“原来没有缝儿”,或“从上头整片织成”与描述亚伦内袍的“织工”所表相同。里衣没有分开表示直接从属天层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属灵层的神性真理无法被驱散,因为这真理是圣言的内在真理,就是诸如与天上的天使同在的那种。
当经上说“兵丁做了这事”时,意思是说,这事是那些本应为真理而争战的人,也就是有圣言在中间的犹太人行出的,但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会驱散它。因为他们虽有圣言,却不愿从圣言知道主就是弥赛亚,是那要到来的神的儿子。他们也不愿知道关于圣言内在意义的任何事,只想知道外在意义;他们还抽取外在意义用来服务于他们自己的爱,这些爱都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他们还由此用来支持从这些爱中涌出的欲望。“分主的衣服”就表示这些事;因为凡他们对主所行的,都代表那时在他们当中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状态;因此,他们对待神之真理的方式就是他们对待主的方式。在世时的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参看 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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